這種場景在七十一年也多次出現在溪邊第三連的廣場。只是木條板凳換成了不銹鋼桌子,三個連的裝備全集合到這裡陳列,數百多支的57步槍是主角。

 

  不可破壞規則的,高裝檢前一定會有師裝檢,師裝檢前也一定會有旅裝檢...以此類推。一大早趕著陳列,取消晨跑所有人到軍械庫房報到,菜嘛!就常被指定揹步槍。不然就是穿上幾件數公斤重的防彈背心,在再提著全連唯一的防護衣。復國墩連到溪邊連單程超過一公里,左右各揹兩支57上肩,來回走個3、4趟也會將肩膀壓得酸痛。

 

  營部連有派卡車支援,卡車捲起的黃土灰塵,又沾污了我們白天工差回來,犧牲睡眠挑燈夜戰擦裝備的成果,看!看起來有油,摸起來沒有油,灰塵一飛全附著在槍枝表面。

 

  總算搬完了,肚子也早已經餓了。快!拿布幫忙擦槍,檢查官快要到了,但是我的早餐!...。檢查官準時到達,除了陪檢員其他人閃到一邊納涼去。好像不大對勁檢查官看了幾支槍就一直在發飆,陪檢員被罵得頭雷雷。檢查官一走,軍械士揮手要我們過去,幹什麼?全部搬回去啦!旅部檢查官看了說缺點太多,明天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再來一次。

 

  明天,我應該不用來。當天晚上就有岸勤,工差隔天早上可以補休。我的算盤打得太如意,三更半夜回到連上,安全士官傳達值星官命令,岸勤工差回到各班哨要先確實擦槍(岸勤是帶槍全副武裝),隔天05:20跟部隊一起集合,所有人員先搬裝備到溪邊連陳列。岸勤沒有補休!我第一次遇上,什麼事情都會有第一次,習慣就好。果然!不久之後也遇上了夜行軍沒有補休,記得是因為防衛武器測驗。





圖:David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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