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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事件的五七槍響


當年發生這不幸的事件,是我始料未然,出於我意料之外。五七槍響是以隨身配備的m16開了五十七發子彈,造成弟兄火化才回台的不幸事件。


15日師部實施演習,前五天,主官(管)集合師部實施沙盤推演,13日晨身為五營二連連長的我離開連部才短短幾分鐘時間,卻發生了不幸的(213暴行犯上事件),震驚了整個金門防區,雖然事隔二十多年,槍聲猶在心頭,此生難以忘記悲痛的回憶,在不到五分鐘內開了五十七槍響,見過現場的長官及弟兄,也必過目不忘才是。


早晨七點鐘在赴師部"小徑"途中,離開環島北路兩三公里處,聽到自己連上傳來急促的槍響,心頭只有一個念頭"完了",隨即招呼同行的輔導長,快步跑回連上,途中又傳幾聲槍響,我直接跑向安全士官處,當時已有五六名弟兄剛從中山室狂奔而到,難掩心中的恐懼,其中之一是傳令 ,結巴的向我報告「吳XX在中山室開槍,好多人中槍。」我隨叫安全士官向營部長官報告,並請求派車,欲往中山室時,再傳一聲槍響,我已知道結束了。


我曾經接受兩棲偵搜營及戰術情報班受訓,時間半年多,對於上述情形的判斷,也稱為"直覺"自然敏銳些!看到其他未受傷的弟兄驚慌得從中山室前後門相繼跑出來,我進入中山室時,淚已滿溢而出,除了叫弟兄迅速到環島北路攔車,別無他法。當我走向吳XX時,他斜靠於中山室進門對面牆邊,兩腿半盤膝而坐,一槍靠左肩,一槍置於膝蓋上,我向前取槍交給旁邊一名班長清槍,當場掉出一 發,彈匣內還兩發,他子彈由下巴往左臉穿過,血在左半邊臉,面容清晰可見,腦袋還相當清楚,我問他為什麼?他只把頭低下去,我知道,我明白他自己也知道錯了,叫其他弟兄也把他送醫,必竟他也是弟兄之一,雖然他已犯下大錯,但審判官不是我,不是嗎?如果當時對我有不滿,大可再開三槍,我就在近距離,還有三發子彈,因此,事件發生後,我只因連作處分撤職。爾後的事件處理,因營長,師長及其他許多長官到來,我成了廢人,由師長直接指揮調度,我交出佩掛的手槍,師長命我即調營部任情報官,(連長第二天來新的報到,)至於後續處理,現場清理都是師長調其他連弟兄清洗,因此,管兄的大作,我真不敢領教,試想:面對悲慘的現場,誰不掉淚?吳XX擔任60迫砲班,副砲手,你試想:他的體力會差嗎?體格會是身材矮小,體能不佳?還不識字,只懂"聖經",那後來呈堂的遺書,豈非造假,事件後經過反覆的調查,並非單純的老兵欺侮新兵,而是家庭最大因素,部隊剛移防無法回台,才是造成同歸於盡的念頭,其實事件後筆錄調查,第一次進入餐廳(中山室)時,若能有適時的安撫處裡,當不至釀成大禍,可是因處理不當,火冒三丈,再次進入中山室前門之前,面對紗門即開槍,連上軍官豈能無過?


看報導,用心看能看出許多問題,不至於落入作著稱(胡吹瞎掰)事實,對於此事件有關心的讀者或當時服役的大專兵相信都有相當的判斷能力,至於管兄,套句我連上一位弟兄說法「連長,你又何必管人家有多賤,不要對號入坐就好了。」你認為是蓄意圖殺,在未經第一次進入時,是不成立的,因受到第一次進入時,找不到原先要找的兩名(與其爭執)弟兄,被騙往廚房尋找目標後,第二次前往餐廳自然怒不可遏,成為蓄意而同歸於盡了。


也許連上弟兄說的對,長官们都能忍了,我們又何苦往裡頭栽?有機會,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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