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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方閒置營區縣府將妥善利用     記者陳榮昌/縣府報導

http://www.kmdn.gov.tw/shownews.asp?newsid=44989
 
    九十八年軍方預定拆除處理的閒置營區,共計二十個,為避免勘用或值得保存的營區遭拆除案例再發生,金門縣政府、軍方目前都採先行履勘,再由相關單位提出申請使用,昨日縣府特別召開「檢討軍方九十八年度計畫拆除營區有無運用計畫會勘」行前會議,主任秘書盧志輝要求在十月底前,按排定順序進行履勘,並進行確認,以落實縣長李炷烽「閒置營區都能再利用」的希望。 

 

    另外,會中也決定,原本依接管原則空置營區範圍內營區私地占百分之三十以上者不予接管,但為求慎重,瞭解是否有保留價值,除已實勘者外,都將分別前往會勘。 

 

    昨日出席是項會議的還包括:參議楊肅池、許寬、吳興邦;財政局長黃景舜;各鄉鎮公所承辦人員;軍方相關單位代表等。 

 

    財政局說明,該案檢討期間業向軍方申請延長至九十七年十月三十一日止,為增加各單位對營區基本資料瞭解,以利會勘時可先行評估有無使用計畫,並決定使用單位,特別召開行前會議。 

 

    依九十七年八月二十一日主管會報主席指(裁)示事項,評估營區再利用之可行性之依據:一、以公有地為優先移撥考量;二、如私有地地上有值得保存之物,協調地主暫緩申請拆除。辦理中並照相存檔,俾利查考及協調或說明作業。 

 

    為避免發生類似如以往碧山四營區、金湖營區、洋山二營區、陽宅二營區等,幾經實勘後,無單位願意接管,或接管後因故無法辦理撥用,或撥用後發現不堪使用辦理撤撥,這次會勘將請各單位先行評估,會勘時並確認接管單位,現場無法確認者,再召開會議決定由何單位接管。 

 

    如認為確有規劃使用需要,國有土地部分由需地機關(單位)取得原管理機關(國防部軍備局)同意後,再向國產局依國有財產法第三十八條辦理撥用,相關撥用問題可洽詢撥用主管機關地政局,至於私人土地則以租或購等方式取得。 

 

    財政局指出,依「本府接管金防部空置營區碉堡實施計畫」接管原則如下:(一)空置營區範圍內如私有土地逾百分之三十以上,且為營房碉堡所用之基地,無法辦理分割者,原則上不予保留接管,由軍方自行處理,但經履勘認有歷史及軍事上重大價值者,得以保留,由接管之目的事業主管單位專案處理;(二)空置營區保留接管之後,其土地權屬未登記土地、國有地、縣有地者,目的事業主管單位按照現狀使用,並協調都計主管單位完成使用分區變更後再依規定辦理撥用。 

 

    會中,與會人員也進行議題討論,主要計有:會勘順序是否依清冊所列按各鄉鎮營區順位實勘,並請軍方就營區相對位置、相關土地產籍、房建物資料作說明;依接管原則,營區私地占百分之三十以上者不予接管,是否照常會勘;部分建物保留之可行性,如為公有地,請需地單位辦理撥用,如為私地,則請評估後續向業主承租或價購程序;民間團體如須使用,則先行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評估篩選地點,社區則由各鄉鎮公所協助,尋覓適地點後,由財政局辦理會勘,協調軍方保留欲使用營區房建物,現狀點交與國產局,民間業者、團體再直接向國產局提出使用申請;地政局會勘時請配合營區位置確認,如認定應予保留之房建物並配合確認土地地號,協助後續撥用相關事宜,軍方並請確認營區房舍是否得部分保留等。 

 

    據瞭解,九十八年軍方預訂拆除處理的閒置營區,共計二十個營區(如果縣府依規定認為有保留必要,或有單位提出申請使用的,就會予以保留):金湖營區共四個-金鋼堡二營區、白龍潭幹訓、龍堡六營區、西洪營區;金沙營區共五個-安瀾營區、美人山四營區、金鋼九營區、蔡店營區、九女山五營區;金寧暨金城共六個-安東四營區、賢庵一營區、后湖十七營區、歐厝一營區、夏墅四營區、東湖營區;小金門共五營區-麒后一營區、庵下二營區、頂下營區、東殷營區、楊厝三營區。 

 

    縣府財政局認為,所有閒置營區全部保留,不大可能,也未盡完善、不符經濟原則,因此,將請縣府景觀總顧問江柏煒參與實勘決定,沒必要保留的會交由軍方處理,釋出給民眾。 

 

    主任秘書盧志輝表示,所有閒置營區不能單靠公部門管理運用,還需要借重民間團體的力量,他指示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結合民間力量,讓閒置營區發揮效用,活化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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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閒置營區全部保留,不大可能!
看見大部分閒置營區早就被侵入破壞,營區內有價值的鋁鐵、電線被偷竊一空。 拆除前請開放營區讓我們進入回憶並留下影像,這要求不過份吧!

 

trtc留言:


開放給弟兄們回去看看以前的營區據點~~


真的有那麼難嗎??


我們不是賊~~~我們只是想回家~~


我愛我據點~~據點是我家~~


只是想回家看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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